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发布关于财务报表净额列示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专题审议
英国FRC发布专题审议,明确现金流量应按总额列报,仅特定条件下银行透支可与存款抵销。要求赔付资产与预计负债分开列示,强调金融工具净额列示下的披露质量。针对IFRS 17保险合同准则,指出判断估计及替代业绩指标需改进,实务将随时间完善。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主体,特别是涉及金融工具抵销安排的机构及适用IFRS 17的保险公司
- 主要内容
- 规定现金流量按总额列报;限定银行透支与存款抵销须具备法律执行权且属现金池安排;要求赔付资产与预计负债分离列示;强调净额列示下的高质量披露
- 注意要点
- 仅在主体拟行使法律上可执行的期末抵销权利时,方可将银行透支与现金池内的银行存款抵销;IFRS 17实务中需重点关注判断、估计及替代业绩指标的规范性
政策原文
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发布关于财务报表净额列示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专题审议
2024-09-18
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发布了关于财务报表净额列示(也称为抵销)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专题审议。
关于财务报表净额列示,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审议结果主要包括:一是除非另有要求或允许,否则现金流量应当按照总额列报;二是仅当主体拟行使法律上可执行的在期末抵销银行余额的权利时,才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将银行透支的金额与构成现金池安排一部分的银行存款的余额进行抵销;三是在金融工具已按净额列示或者受总互抵协议或类似协议约束的情况下,高质量的披露显得尤为重要;四是赔付资产需要与相关的预计负债分开列示。
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审议虽然确定了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领域,但其中许多问题与保险公司通常提及的领域有关,如判断和估计、替代业绩指标等。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是一项对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新会计准则,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预计实务将随着时间的推移继续发展和完善。
常见问题
英国FRC允许银行透支和存款抵销吗?
仅当主体拥有法律上可执行的期末抵销权利,且属于现金池安排的一部分时,才允许在资产负债表中抵销。
现金流量表必须按总额还是净额列报?
除非另有要求或允许,否则现金流量应当按照总额列报。
IFRS 17保险合同准则实施有哪些重点问题?
主要涉及判断和估计、替代业绩指标等领域,FRC预计相关实务将随着时间的推移继续发展和完善。
赔付资产在报表中如何列示?
赔付资产需要与相关的预计负债分开列示,不得直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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