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政策文件
共收录 20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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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3月1日起,深圳实施配售型保障房新规。实行现房销售、封闭管理,严禁上市交易。申请人需深户、无房且社保满5年(人才3年)。满3年可内部封闭流转,违规持有将按原价扣折旧回购并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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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新规明确:占地<5000㎡且挖填<1000m³免编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即时办结。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于深圳全市生产建设项目,强化事前审批与事后验收备案监管,未验先投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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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深圳实施外资新政。制造业新增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最高奖1.5亿元,总部及研发中心落户亦有高额奖励。政策有效期3年,涵盖税收优惠、数据跨境及人才签证便利,适用于在深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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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深府规〔2025〕8号将《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政策适用于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明确土地安置规模原则上按所征土地面积5%确定,已建成区域安置增加50%奖励面积,坚持等价值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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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府规〔2025〕9号通知,自2025年12月13日起正式废止《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该政策清理工作涉及深圳全市各区及单位,原文件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条款不再执行,企业需关注后续替代政策或国家通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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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2025年9月20日起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码,规范涉企检查。执法人员入企须扫码登记,联合检查仅记1次,企业可评价投诉。严禁以未展示码为由区别对待,违者将被整改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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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
2025年7月1日起,深圳户籍残疾人参保享补贴。一级残疾职工社保单位缴费部分获补,基数上限为社平工资60%;居民养老政府全额代缴标准部分。实行先缴后补,次年上半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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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的通知
深圳新规明确:投资100万以下或面积500平以下小型工程及零星作业需开工前登记。高风险工程须委托有资质企业,登记有效期6个月。2025年5月17日施行,有效期5年,违者将受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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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公开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新规明确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设置权须公开出让,期限原则上不超5年。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范党政机关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禁止权利转让,原2006年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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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府办规〔2025〕2号明确深圳消防救援人员及遗属优待政策:烈士子女高考加20分、中考加3%;残疾人员乘公交免费、机票半价;执行公务车辆免通行费。涵盖医疗、住房、就业安置等全方位保障,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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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新规,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明确1982年前建成、房改房等6类情形可办证,允许购房者单方申请,实行办证与欠费分离,免补地价认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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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5年6月1日起,深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1.6倍确定,照料护理金按最低工资2%-60%分档。适用于无劳动能力、无来源、无法定义务人的深户老残幼。明确财产限额及医疗全额救助,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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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1.6倍确定,照料护理分档为最低工资2%、30%、60%。适用于本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义务人的老残幼。2025年6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原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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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31日。政策规定支出型救助人均标准为2-12个月低保,急难型为2-3个月低保。适用于深圳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居民,涵盖教育医疗重负及突发急难情形,明确申请流程、审核时限及资金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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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19日。政策规范深圳M1、M0等产业用地招拍挂供应,重点产业项目地价可按市场价70%或60%确定,实行弹性年期及严格履约监管,适用于在深圳通过公开方式获取产业用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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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月31日。政策规范深圳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明确受让人须为注册企业,部分情形下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规定分割转让后5年内不得再转让等限制条件,适用于深圳行政区域内相关产权转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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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出台新政推动电商发展,平台营收达标最高奖300万,限上网络零售增长最高奖2500万。措施涵盖主体壮大、技术创新、直播生态及要素保障,自2024年1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旨在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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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深圳新规明确追加附属工程免招标限额为原合同10%且不超过5000万元,严禁抽签定标。规范过多投标人淘汰机制,禁止将本地纳税等作为择优因素。优化定标委员会结构,强化项目经理变更管理。适用于深圳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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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新规明确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贡献基准为新增建筑面积15%。权利人可选择无偿移交或按市场地价两倍支付对价后自持(不得转让)。拆除建筑原则上需建成满10年且面积不超50%。政策自2024年1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旨在支持实体经济与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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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明确行政机关免费调解民事纠纷及行政争议,受理决定限5-10个工作日,调解期限30日(可延30日)。适用于深圳辖区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效、零成本的争议解决途径,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或公证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