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会便函〔2026〕11号发布日期:来源:会计准则委员会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就ISSB发布的SASB标准及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前反馈,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负责可持续发展事宜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主要内容
对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对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行期限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注意要点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若与英文原文不一致,请以英文原文为准;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政策原文

关于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6-04-09

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会便函〔2026〕11号

有关单位:

2026年3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开展的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修订工作,使修订完善后的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负责可持续发展事宜的部门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中文简介和英文原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www.casc.org.cn)“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联络处 石白玉 牛乾宇

联系电话:010-68546369  010-6851762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6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pdf

附件2:《对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pdf

附件

常见问题

SASB标准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修订意见什么时候截止?

反馈意见需在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哪里下载SASB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原文?

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或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的“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和英文原文。

提交意见反馈以中文版还是英文版为准?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谁负责接收可持续准则修订的反馈意见?

由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联络处接收,联系人石白玉、牛乾宇,邮箱comments@cas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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