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AI 摘要
财政部决定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配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实施PPP新机制。各级财政部门需停止执行附件目录中的旧规,全面转向新机制管理。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及涉及PPP项目的相关单位
- 主要内容
- 正式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具体废止名单详见通知附件目录
- 政策背景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发布
政策原文
2023年11月16日
财金〔2023〕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已发布。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常见问题
财金〔2023〕98号文废止了哪些PPP文件?
具体废止的文件列表请查阅该通知的附件《废止文件目录》,文中未直接列出文件名。
PPP旧文件废止后执行什么新规定?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
财政部什么时候发文废止PPP有关文件的?
发文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文号为财金〔202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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