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

2023年10月25日财金〔2023〕89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考核调整为“3年周期+当年度”各占50%权重。自2023年度绩效评价起执行,旨在引导长期稳健投资,严禁高风险违规炒股,连续三年低于行业中等值将调整评价档次。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可参照执行)
主要内容
经营效益类指标中,净资产收益率由单一当年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50%)+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权重50%)”相结合
执行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2023年度绩效评价起执行
注意要点
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高风险公司不得违规开展股票等投资;保险资金不得投向收益不稳健、价格波动大、现金流不稳定的高风险资产

政策原文

2023

10

25

财金〔

2023

89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长周期考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

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

>的通知

》(财金〔

2022

72号,以下简称《办法》

)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办法》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

3年周期指标+当

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3年

周期指标为“

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

”,当年度指标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

50%

)”

其中,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r

n

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r

n-1

、r

n-2

分别为前第1年、前第2年净资产收益率。

二、

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各类投资,遵守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规定,匹配自身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相关资质。偿付能力等监管指标不达标的高风险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不得违规开展股票等投资。

三、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坚持审慎、安全、增值的原则,根据保险资金长期属性,平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投资标的、投资规模、期限结构和流动性安排。保险资金要

投向风险可控、收益稳健、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资产,不得用于收益不稳健、价格波动大、现金流不稳定的高风险投资。

四、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制定专门的投资管理制度,

建立透明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设置科学有效的投资风险评估体系,从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方面做好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论证,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交易管理和投后管理等。

五、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资本回报,如评价期间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低于行业标准值中等值水平的,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层要及时找出具体原因,合理调整资金投向和投资比例;如连续三年均低于行业标准值中等值水平的,财政部门可动态调整其绩效评价档次。

六、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依规核算各类投资收益,切实履行财务会计信息主体责任,确保绩效评价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如年度评价后发现相关数据资料不实且影响评价结果的,财政部门可追溯调整评价结果,并追溯调整与评价结果联动挂钩的其他事项结果。

七、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其他事项,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自2023年度绩效评价起按照《办法》及本通知执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可参照执行。

常见问题

国有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权重怎么算?

调整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50%加上“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权重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国有险企连续三年业绩不达标有什么后果?

若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均低于行业标准值中等值水平,财政部门可动态调整其绩效评价档次。

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国有保险公司能炒股吗?

不能。偿付能力等监管指标不达标的高风险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不得违规开展股票等投资。

这个长周期考核政策从哪一年开始执行?

自2023年度绩效评价起按照新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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