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省级财政15日内报备分配方案,反馈后7日内下达预算。资金列“213农林水支出”,须专款专用并实施绩效监控,确保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 主要内容
- 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贯穿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要求规范分配使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 执行期限
- 收文后15日内提出分配方案报部备案,接到反馈意见后7日内下达预算
- 注意要点
- 预算指标需单独下达或与非遗达资金分别列示;混合资金来源项目须按明细分别列示和登录,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政策原文
2023年9月28日
财金〔2023〕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和《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现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
该项指标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1100313农林水”。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
请你厅(局)在收文后15日内提出直达资金的分配方案报我部备案,接到我部反馈意见后7日内下达预算。你厅(局)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请你厅(局)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常见问题
2023年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是直达资金吗?
是。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
省级财政收到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后多久要下达预算?
需在收文后15日内提出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接到反馈意见后7日内下达预算。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在政府收支分类中列哪个科目?
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既有中央直达又有地方配套的普惠金融资金怎么管理?
应在预算指标文件和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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