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AI 摘要
财政部发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规范国债及地方债的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适用于承销团、登记结算机构及交易所,旨在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人权益,促进市场高效运行。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监管局,中债登、中证登等登记结算机构,外汇交易中心及各大证券交易所,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 主要内容
- 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债券在登记、托管、结算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主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 政策目的
- 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防范政府债券市场风险,提升市场运行效率。
政策原文
2023年7月26日
财库〔202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国债承销团成员、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为规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防范政府债券市场风险,促进政府债券市场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常见问题
政府债券登记托管新规适用于哪些机构?
适用于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债登、中证登、外汇交易中心、沪深北交易所以及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财库〔2023〕18号文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主要解决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旨在防范市场风险并保护投资人权益。
《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何时发布?
该办法由财政部于2023年7月26日制定并发布(财库〔2023〕18号),2023年10月30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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