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2月20日财会〔2023〕4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会〔2023〕4号文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国企及上市公司审计机构选聘流程,强化轮换机制与信息披露,旨在提升审计质量,防范财务风险,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内容
明确选聘方式、程序及标准,规定连续聘任年限限制,要求加强选聘过程的信息披露与监督,禁止不正当利益输送。
注意要点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选聘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师轮换规定,确保选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政策原文

2023年2月20日

财会〔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附件

常见问题

国企和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规定是什么?

依据财会〔2023〕4号文,需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选聘程序,强化轮换与披露。

上市公司连续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有年限限制吗?

有。办法规定了连续聘任年限限制,具体轮换要求需参照文件详细条款执行,以防审计独立性受损。

国有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备案吗?

需要。企业应按规定将选聘结果及相关材料向财政部门、国资委或证监局等监管机构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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