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AI 摘要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适用于所有矿业权人,取代2017年及2019年相关暂行办法,旨在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涉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矿业权人及相关管理部门
- 主要内容
- 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征收管理
- 执行期限
-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 注意要点
- 原《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及2019年相关通知同时废止
政策原文
2023年3月24日
财综〔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制定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请遵照执行。
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9〕11号)同时废止。
附件: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常见问题
矿业权出让收益新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5月1日后还适用财综〔2017〕35号文吗?
不适用。新办法施行后,财综〔2017〕35号文及财综〔2019〕11号文同时废止。
谁负责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新规?
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共同制定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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