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
AI 摘要
财政部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规范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及国有金融机构的国有股权董事履职。重点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议案审议流程与责任,强化公司治理中出资人代表作用,取代2020年版指引。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地方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
- 主要内容
- 修订并印发2023年版操作指引,旨在厘清国有股权董事职责边界,明确履职责任,规范议案审议工作,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 执行期限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同时废止。
- 注意要点
- 国有股权董事需严格遵照新指引履行出资人职责,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发挥实质作用,执行中遇到问题需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政策原文
2023年1月19日
财金〔2023〕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厘清国有股权董事职责边界、明确国有股权董事履职责任、规范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我部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
常见问题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最新规定是什么?
依据财金〔2023〕2号文,应执行《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原2020年版指引已废止。
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如何履职?
需严格按照2023年修订版操作指引,厘清职责边界,规范议案审议流程,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财金〔2023〕2号文替代了哪个文件?
替代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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