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AI 摘要
财资环〔2022〕170号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林草生态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管理。适用于各级财政及林草主管部门,明确资金支持范围与监管要求,强化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 主要内容
- 制定《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支出范围、分配下达、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
- 注意要点
- 相关单位需严格遵照新办法执行,加强资金全流程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符合生态保护恢复目标。
政策原文
2022年12月30日
财资环
〔2022〕
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常见问题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是哪年发布的?
最新版为2022年12月30日印发的财资环〔2022〕170号文件,2023年6月1日正式公布。
谁负责管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由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共同制定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
新办法对资金使用有什么新要求?
强调规范预算管理、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用于林草生态保护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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