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财教〔2022〕266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教〔2022〕266号文印发新版《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用于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单位及人员,取代2014年旧版办法,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监管。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涉及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使用、管理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包括项目承担主体和文化和旅游部等管理部门。
主要内容
修订并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基金财务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规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注意要点
原《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84号)同时废止,后续财务处理需严格遵照2022年新版办法执行。

政策原文

2022年12月21日

财教〔2022〕266号

文化和旅游部: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84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

常见问题

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最新版是哪个文件?

最新版为2022年12月21日印发的财教〔2022〕266号《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财教〔2014〕184号文还有效吗?

已失效。财教〔2022〕266号文明确规定,原财教〔2014〕184号文同时废止。

新修订的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该办法于2022年12月21日印发,通知要求即刻遵照执行,取代原有2014年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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