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10月19日财教〔2022〕190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教〔2022〕190号印发修订后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派留学等经费管理。适用中央部门、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及留学基金委等,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2013年版同时废止。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与教育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修订并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替代原财教〔2013〕411号文件,对出国留学经费的管理职责、使用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等进行规范。
注意要点
各单位需严格遵照新办法执行,确保出国留学经费管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

政策原文

2022年10月19日

财教〔2022〕19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为了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出国留学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4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

常见问题

财教〔2022〕190号文主要规定了什么?

该通知印发了修订后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原来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还有效吗?

原《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411号)已被本次修订后的新办法取代。

哪些单位需要执行新的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包括中央有关部门、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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