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

2022年7月22日财行〔2022〕295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全国妇联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在“阳光驿站”项目中的使用与管理,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执行及监督流程,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妇联及相关项目单位需遵照执行。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有关部门及“阳光驿站”项目相关单位
主要内容
制定并发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
注意要点
相关单位需严格遵照办法执行,确保资金申报、使用及管理的合规性,附件为具体管理办法全文

政策原文

2022年7月22日

财行〔2022〕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常见问题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是谁发布的?

由财政部和全国妇联联合制定并印发,文号为财行〔2022〕295号。

阳光驿站项目资金管理依据什么文件执行?

依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该办法作为附件随财行〔2022〕295号文印发。

哪些单位需要遵照执行阳光驿站项目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以及全国妇联机关有关部门均需遵照执行。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