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6〕22号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2026-2027年服贸会展期内,展商销售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排除烟酒汽车等特定商品,超额度或未复运出境部分照章征税,海关不实施后续管理。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参加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展商
主要内容
对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超出额度或类别的展品及未复运出境展品照章征税
执行期限
适用于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
注意要点
优惠政策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享受优惠展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

政策原文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6〕22号

成文日期

2026-02-28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现就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类别和销售额度等规定见附件。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三、对每个展商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的展品类别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展商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向北京海关统一报送。

五、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

六、每届展会结束后3个月内,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应向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七、本通知适用于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

附件: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pdf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附件

常见问题

2026年服贸会进口展品免税政策持续到哪一年?

该政策适用于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

服贸会展品免税包括汽车和酒类吗?

不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明确排除了烟、酒、汽车以及国家禁止进口商品等。

服贸会进口展品卖不完需要退运吗?

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服贸会免税进口展品海关有后续监管吗?

没有。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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