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十五五”期间进口科研、科技开发及教学用品免税清单。适用于科研机构、学校、党校、图书馆及出版物进口单位,明确具体免税商品范围,支持科技创新与教育发展。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
- 主要内容
- 公布免税进口商品清单。前一类机构按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出版物进口单位按附件第五条执行。
- 执行期限
-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 注意要点
- 需结合财关税〔2026〕7号文和8号文规定的管理办法享受优惠,具体免税品种严格对照附件清单。
政策原文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6〕9号
成文日期
2026-02-13
有效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有关规定,现将“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
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五条执行。
附件:
“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pdf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
常见问题
十五五期间进口科研用品免税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高校和党校进口教学用品免税看哪部分清单?
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规定的清单执行。
出版物进口单位免税进口商品依据什么清单?
按照附件第五条规定的清单执行。
哪里下载十五五期间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免税清单全文?
请查看政策附件《“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pdf》。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