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AI 摘要
财教〔2025〕103号文印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废止2013年暂行办法。新规规范文联专项基金的预算管理与使用,适用于中国文联及相关资金使用单位,自2025年5月21日起施行。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文联)及涉及该专项基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单位。
- 主要内容
- 修订并发布《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替代原《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和加强预算约束。
- 执行期限
- 自2025年5月2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 注意要点
- 原《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同时废止,后续基金管理需严格遵照新办法执行。
政策原文
中国文联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5年5月21日
常见问题
财教〔2025〕103号文主要讲了什么?
该通知印发了新版《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和加强中国文联专项基金的预算管理,同时废止了2013年的旧版暂行办法。
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最新管理办法何时生效?
根据财教〔2025〕103号通知,新办法自2025年5月21日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财教〔2013〕10号文件还有效吗?
已无效。随着财教〔2025〕103号文的发布,《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已被明确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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