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5〕103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教〔2025〕103号文印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废止2013年暂行办法。新规规范文联专项基金的预算管理与使用,适用于中国文联及相关资金使用单位,自2025年5月21日起施行。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文联)及涉及该专项基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单位。
主要内容
修订并发布《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替代原《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和加强预算约束。
执行期限
自2025年5月2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要点
原《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同时废止,后续基金管理需严格遵照新办法执行。

政策原文

中国文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常见问题

财教〔2025〕103号文主要讲了什么?

该通知印发了新版《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和加强中国文联专项基金的预算管理,同时废止了2013年的旧版暂行办法。

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最新管理办法何时生效?

根据财教〔2025〕103号通知,新办法自2025年5月21日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财教〔2013〕10号文件还有效吗?

已无效。随着财教〔2025〕103号文的发布,《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10号)已被明确废止。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