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工信部认定的标准级和卓越级孵化器,可继续适用财税〔2023〕42号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本通知明确因机构改革职责划转后的政策衔接,确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支持连续性。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标准级和卓越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 主要内容
- 明确上述适用对象在指定期间内,继续执行《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2号)中的税收政策
- 执行期限
- 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注意要点
- 因机构改革,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职责已由科技部门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后续申报及认定需遵循工信部相关管理办法
政策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孵化器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职责一并划转。为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孵化器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要求,推动原国家级孵化器升级发展,支持其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对标达标。同时,按要求组织做好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申报相关工作。
二、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标准级和卓越级孵化器,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2号)中税收政策。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7日
常见问题
2026年孵化器免税政策还有效吗?
有效。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工信部认定的标准级和卓越级孵化器继续适用2023年第42号公告的税收政策。
现在谁负责国家级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职责已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信部负责相关认定管理工作。
工信部认定的孵化器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在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的税收政策内容同《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2号)。
2025年认定的孵化器2026年还能免税吗?
只要在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工信部认定的标准级或卓越级资格,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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