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肃查处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
证监会拟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全部违法所得并严厉处罚。因三机构未经核准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经纪、两融、公募销售及期货经纪业务,违反《证券法》等规定。此举旨在打击非法跨境展业,维护市场秩序,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Tiger Brokers (NZ) Limited(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长桥)的境内外相关主体
- 主要内容
- 认定上述机构未取得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处理指令、公募销售及期货经纪业务构成非法经营;拟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 注意要点
- 目前处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阶段,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听取意见后作出最终决定
政策原文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以下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我会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此外,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上述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拟对当事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严厉打击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稳定。
常见问题
老虎富途长桥被证监会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因未经证监会核准,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在境内非法开展证券经纪、融资融券、公募基金销售及期货经纪业务,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期货和衍生品法》
证监会对老虎富途长桥的具体处罚措施有哪些
拟没收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的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严厉处罚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依法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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