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告(2022年第1号)
北京税务局公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报截止2022年2月4日。要求申请人为本市银行,具备垫付资金能力、多语种服务及多种支付渠道(含数字人民币),三年内无税收违法记录。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在北京市办理税务登记、财务制度健全的银行机构。
- 主要内容
- 征集具备垫付退税资金能力、离境口岸运营条件、涉外服务能力及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条件的退税代理机构。
- 执行期限
- 2022年2月4日前受理申报,2月14日前组织评定,2月28日前公告名单。
- 注意要点
- 申请人需承诺三年内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理,并愿意接受税务、海关等部门监管。
政策原文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管理,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具体如下: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的银行,财务制度健全;(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三)按照退税业务相关要求,有能力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提供办理退税业务场所配套的人员和运营设备,并愿意承担相应运营费用;(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具备在退税业务场所及时为境外旅客提供现金退税、银行卡转账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数字人民币以及自助退税等退税方式的条件;(五)愿意接受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业务监管;(六)具备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七)具备涉外服务能力,服务语言应包含英语;(八)具备在境内外宣传推广本市离境退税业务能力,企业综合实力、资信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异者优先。二、申请退税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二)离境退税业务运营方案;(三)符合征集条件,愿意成为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书面承诺书。三、退税代理机构的评定流程(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提出申请;(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会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等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定;(三)被评定为退税代理机构的企业名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四、时间安排2022年2月4日前,受理申报;2022年2月14日前,组织评定;2022年2月28日前,公告名单。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四平园小区7号楼联系人:李璠联系电话:63911478传真:63911524邮编:100052特此公告。附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
常见问题
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4日。
哪些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仅限在北京市办理税务登记且财务制度健全的银行。
申请退税代理机构对税收违法记录有什么要求?
申请机构需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理。
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提供哪些退税支付方式?
需具备提供现金退税、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数字人民币以及自助退税等支付方式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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