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北京税务局公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2024年1月31日前受理申报。申请主体须为在京办理税务登记的银行,需具备垫付资金、提供多语种服务及信息系统运行能力,且三年内无税收违法行为。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在北京市办理税务登记,且三年内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理的银行。
主要内容
征集具备垫付退税资金、提供现金及便捷支付、即买即退服务、英语服务能力及信息报送条件的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执行期限
2024年1月31日前受理申报,2月20日前组织评定,2月28日前公告名单。
注意要点
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运营方案及书面承诺书;评定由税务局会同文旅、财政、商务及海关等部门共同进行。

政策原文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管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具体如下: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的银行;(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三)按照退税业务相关要求,有能力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提供办理退税业务场所配套的人员和运营设备,并愿意承担相应运营费用;(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具备在退税业务场所及时为境外旅客提供现金退税、银行卡转账支付和其他便捷支付方式的条件;(五)有能力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为旅客提供即买即退、自助退税等便利化服务;(六)愿意接受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业务监管;(七)具备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八)具备涉外服务能力,服务语言应包含英语;(九)具备在境内外宣传推广本市离境退税业务能力,企业综合实力、资信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异者优先。二、申请退税代理机构应提交的材料(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二)离境退税业务运营方案;(三)符合征集条件,愿意成为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书面承诺书。三、退税代理机构的评定流程(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提出申请;(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会同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等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定;(三)被评定为退税代理机构的企业名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四、时间安排2024年1月31日前,受理申报;2024年2月20日前,组织评定;2024年2月28日前,公告名单。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四平园小区7号楼联系人:邢湉联系电话:010-63911594传真:010-63911524邮编:100052特此公告。附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12月18日

常见问题

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哪些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仅限在北京市办理税务登记的银行,且需满足三年内无税收违法记录、具备垫付资金及涉外服务能力等条件。

申请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提交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离境退税业务运营方案以及符合征集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北京离境退税代理机构评定结果何时公布

被评定为退税代理机构的企业名单将于2024年2月28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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