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建发〔2024〕488号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2024年12月1日起,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购买住房契税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6号执行,旨在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北京市范围内涉及个人销售住房及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主要内容
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关增值税、契税政策衔接至国家最新公告(2024年第16号);契税优惠具体操作办法维持现行规定。
执行期限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注意要点
税费计算不再区分普宅与非普宅,需严格对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确定具体税率和减免条件。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常见问题

北京什么时候取消普通住房标准?

自2024年12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北京取消普宅标准后契税怎么算?

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

北京卖房增值税还分普宅和非普宅吗?

不再区分。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统一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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