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确定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

京财税〔2023〕1684号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北京明确2023-2027年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个体经营每户每年2.4万元;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招用重点群体每人每年7800元。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者;招用上述人员的各类企业。
主要内容
个体经营税款扣减限额为每户每年24000元;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注意要点
北京市在国家授权范围内按最高比例上浮确定限额,具体申报流程及条件需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公告执行。

政策原文

各区政府,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扶持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按照《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我市在地方权限内,继续按照顶格减免的原则,确定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税款扣减限额标准在每户每年20000元的基础上,按国家授权的最高比例上浮20%,确定为每户每年24000元。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税款扣减定额标准在每人每年6000元的基础上,按国家授权的最高比例上浮50%,确定为每人每年9000元。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中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的,相关税款扣减定额标准在每人每年6000元的基础上,按国家授权的最高比例上浮30%,确定为每人每年7800元。其他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执行。各区财政、税务、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和企业的指导服务,切实减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和企业的税费负担,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附件:1.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2.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2023年10月10日

常见问题

北京退役士兵个体经营税收扣减限额是多少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北京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款扣减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0元。

企业招用北京退役士兵能抵多少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相关税款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北京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税收优惠额度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中的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相关税款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底。

北京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北京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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