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AI 摘要
2026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启用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原国税发〔2005〕179号、2015年第98号、2021年第23号及2025年第13号公告中对应文书同时废止,旨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税务执法行为。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级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以及接受税务行政检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主要内容
- 公布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参照司法部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 执行期限
-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 注意要点
- 旧版文书同步废止,涉及国税发〔2005〕179号、2015年第98号、2021年第23号、2025年第13号公告附件中的对应文书,需注意新旧文书衔接。
政策原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的函》(司明电〔2025〕35号)基本格式文本,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25年第1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4月27日
常见问题
新修订的税务执法文书什么时候开始用?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2021年第23号公告里的执法文书还有效吗?
无效。该公告附件对应的文书自2026年6月1日起废止,需使用新修订的文书式样。
哪里可以下载最新的税务执法文书模板?
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doc》。
这次修订执法文书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并参照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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