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26〕37号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统一购置并捐赠给医疗机构的指定批次车辆免税;附件中已征税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统一购置,并捐赠给医疗机构的“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
主要内容
对列入附件明细的指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已征税的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税
注意要点
具体受赠单位、车辆品牌、型号及车架号等以附件《“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明细表》为准,需严格核对

政策原文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

现就“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统一购置并捐赠给医疗机构的“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具体受赠单位、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见附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等相关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

列入本通知附件已征税的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明细表.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常见问题

母亲健康快车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免购置税吗

是的,对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统一购置并捐赠给医疗机构的该批次指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母亲健康快车第十八批车辆已经交了购置税能退吗

可以。列入本通知附件且已征税的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税。

哪些车辆属于母亲健康快车第十八批免税范围

具体受赠单位、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信息,请查阅附件《“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第十八批流动医疗车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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