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9月10日。旨在保障增值税法顺利施行,涉及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关注草案具体条款并按时反馈。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社会各界公众,重点包括企业财务人员、会计师、税务师及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主要内容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注意要点
可通过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线提交,或邮寄信函至指定地址(信封需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政策原文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顺利施行,按照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在《财政法规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tax.gov.cn),在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税政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11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附件

常见问题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截止到什么时候?

公众可在2025年9月10日前提出意见。

在哪里可以提交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修改意见?

可登录财政部网站“财政法规管理系统”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也可邮寄信函至财政部税政司或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邮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意见信封上需要注明什么?

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附件有哪些?

附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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