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涉及所有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旨在深化征管改革、健全法律体系。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人员、税务师及所有受税收征管法约束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主要内容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对照表、起草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至2025年4月27日
注意要点
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或财政部网站在线提交,也可通过信函邮寄至指定地址,信封需注明特定字样

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健全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tax.gov.cn)

在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在《财政法规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邮政编码100053);或者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税政司(邮政编码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2025年3月28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附件

常见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众可在2025年4月27日前提出意见。

在哪里可以提交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意见

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或财政部网站《财政法规管理系统》在线提交;也可信函邮寄至税务总局或财政部指定地址。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附件吗

有,附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照表以及关于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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