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查看原文 ↗
AI 摘要

2026年2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预缴增值税纳税人需按新调整要求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本公告仅涉及申报表部分栏次填报要求的调整,不改变税率或税额计算规则,旨在落实增值税法并提升申报管理水平。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需要办理增值税预缴的纳税人。
主要内容
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的部分栏次填报要求。
执行期限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注意要点
纳税人应暂使用现有申报表体系,但必须严格按照公告附件中调整后的新要求填写相关栏次,确保申报数据准确合规。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成文日期

2026-02-01

有效性

有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增值税纳税人暂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有关栏次按本公告调整后的填报要求填写。

三、本公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图解|小规模纳税人注意!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要求有调整

附件

常见问题

2026年2月后增值税申报表有变化吗?

有变化。自2026年2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部分栏次填报要求已调整,需按新公告要求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哪里下载新版?

无需下载全新表样。继续使用现有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但需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附件2调整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

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填报要求变了吗?

变了。自2026年2月1日起,《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的部分栏次填报要求已调整,具体请见公告附件3。

一般纳税人2026年2月报税要注意什么?

注意申报表栏次填报要求的变化。虽然表样不变,但部分栏次的填写规则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进行调整,请务必查阅附件1以免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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