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延续现行增值税预缴制度和做法,明确预缴税款的计算、申报及管理要求。适用于所有涉及增值税预缴义务的纳税人,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所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且按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纳税人
主要内容
制定并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延续现行增值税预缴制度和做法,规范预缴税款管理
执行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要点
此前关于增值税预缴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公告及附件办法为准

政策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常见问题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增值税预缴政策有变化吗?

政策明确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主要在于将预缴管理规范化为《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

以前的增值税预缴规定还有效吗?

此前规定与《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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