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AI 摘要
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90天内暂停实施24%对美加征关税,保留10%税率。该政策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旨在落实中美经贸会谈共识,直接影响相关进口企业的关税成本及供应链预算。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
- 主要内容
- 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同时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 执行期限
- 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为期90天
- 注意要点
- 此次调整仅暂停部分加征税率,并非完全取消,企业仍需按10%税率缴纳加征关税
政策原文
为落实中美经贸会谈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常见问题
2025年8月后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是多少?
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的90天内,暂停24%加征税率,但仍需缴纳10%的对美加征关税。
对美加征关税暂停24%的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该暂停措施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执行,期限为90天。
现在进口美国货物还需要交额外关税吗?
需要。虽然24%的加征税率在90天内暂停,但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依然保留并正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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