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2025年8月11日起,快递企业收入按“收派服务”缴增值税;网络货运纳税人自行采购燃料及通行费,符合条件可抵扣进项税。明确快递末端网点定义及网络货运排除中介行为,此前未处理事项按此执行。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境内取得经营许可的快递企业(含备案分支机构及末端网点);具有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
主要内容
快递服务收入按“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网络货运纳税人自行采购并交付实际承运人使用的燃料能源及通行费,符合规定凭证且用于委托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执行期限
自2025年8月1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要点
快递服务不含仅提供运输业务;网络货运不包括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此前已发生未处理事项按本公告执行,已处理事项不再调整。

政策原文

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投递服务。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封发的业务活动。投递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11日

常见问题

快递末端网点收入怎么交增值税?

快递末端网点属于公告定义的快递企业范围,其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网络货运平台买的油费和过路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可以。具有网络货运资质的纳税人,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燃料能源及通行费,若用于委托运输服务且取得合规扣税凭证,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只做信息撮合的网络平台能享受网络货运进项抵扣政策吗?

不能。公告明确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此类平台不适用该进项抵扣规定。

2025年8月11日之前发生的快递业务没处理完怎么办?

此前已发生但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如果已经处理完毕的事项,不再进行调整。

没找到你的问题?向 AI 针对本政策提问,几秒获得带原文依据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