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零关税。配额内产品税率降为零,配额外不变。旨在扩大单边开放,促进共同发展。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
主要内容
对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执行期限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常见问题

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所有最不发达国家产品都免关税吗?

是的,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零关税。

关税配额产品的配额外部分也免税吗?

不免税。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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