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更新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适用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企业依据新名单享受免税,原2023年第60号公告中旧名单同时废止。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附件所列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出版单位
主要内容
替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中的“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注意要点
仅调整具体适用名单,政策依据仍为2023年第60号公告,需结合原政策规定的优惠方式执行

政策原文

根据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变化情况,现就适用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中“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常见问题

2024年最新专为老年人出版的报刊增值税免税名单在哪里看?

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附件《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

公告2024年第11号对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有什么影响?

仅更新适用免税的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具体名单,不改变优惠政策和税率。

原2023年第60号公告里的老年报刊名单还有效吗?

无效。自2024年7月18日起,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以2024年第11号公告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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