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年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预缴税款纳税人需按新规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暂使用现有表式办理申报。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需要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的纳税人。
- 主要内容
- 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的部分栏次填报要求。
- 执行期限
-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 注意要点
- 纳税人暂继续使用现行申报表表式,但必须严格按照公告附件中调整后的要求填写相关栏次。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政策法规库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
有效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2-01
废止日期
注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升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和管理水平,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增值税纳税人暂使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有关栏次按本公告调整后的填报要求填写。
三、本公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部分栏次填报要求调整.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2月1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常见问题
2026年2月后增值税申报表换新版了吗?
未更换新版表式,暂继续使用现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但部分栏次的填报要求已调整,需按新规则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2026年2月报税要注意什么?
需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附件2,按照调整后的栏次填报要求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表有变化吗?
有变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的部分栏次填报要求已调整,具体见公告附件3,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哪里能看到增值税申报表栏次调整的具体细节?
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的三个附件,分别对应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预缴表的栏次填报要求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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