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与衍生品监管政策文件
共收录 5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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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需满足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亿元。《办法》规范互换、远期及非标准化期权交易,明确交易者适当性与账户实名制,存量业务到期了结,不得新增违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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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公告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026年4月24日起,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交易目的严格限于套期保值,旨在丰富境外机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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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调整是将原由风险管理子公司经营的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改由期货公司经营,实施许可准入和行政监管,强化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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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互换、远期及非标准化期权等监管规则。涵盖合约开发、交易者适当性、履约保障及机构合规要求,旨在规范市场、防范风险,目前处于意见征集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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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同意焦煤期权注册
证监会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权注册,督促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该决定标志着焦煤期权正式获准上市,主要影响参与焦煤期货及期权交易的企业、投资者及相关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