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与工作新闻政策文件
共收录 256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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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惠好会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安德烈亚斯·巴尔考
2024年11月29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舒惠好会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巴尔考。双方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及深化交流合作交换意见,旨在推动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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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惠好会见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
2024年11月22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舒惠好会见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双方就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及ISSB相关工作交换意见。此次会晤旨在推动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国际接轨,企业需关注后续准则发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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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内地与香港企业会计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2024年内地与香港企业会计准则保持持续趋同。A+H股企业可直接采用内地准则编制两地报表,无需编制两套财报或分别聘请审计,约40%在港上市内地企业已适用,有效降低赴港上市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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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惠好出席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活动
2024年12月4日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活动在京举行。舒惠好强调强化政治训练、恪守诚信理念、提升履职能力、推进资源建设及深化改革创新,旨在加强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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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联合公报
2024年中日韩会计准则会议达成共识:继续践行IFRS承诺,加强电力购买协议、权益法及租赁准则实施后审议等议题交流,促进本地区准则一致应用。下次会议2025年在日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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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联合公报
2024年中日韩会计准则会议达成共识:坚持IFRS全球统一标准,加强电力购买协议、权益法及租赁准则实施后审议等技术议题研究,促进区域一致应用。下次会议2025年在日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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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第十六次年度会议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召开
2024年11月25-27日,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第十六次年度会议在巴基斯坦召开。中方代表参会并介绍权益法研究成果,会议重点讨论权益法、气候披露、电力购买协议及国际租赁准则等议题,旨在推动区域会计准则协调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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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监管机构强制要求主体执行可持续披露准则
巴西CVM决议强制主体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CBPS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和第2号。该准则基于ISSB制定,涵盖一般要求及气候相关披露,允许提前采用但需同时执行两项准则并披露事实,影响在巴西受监管的披露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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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相关报告揭示2024年全球企业强制或自愿披露气候相关信息的进展情况
ISSB发布2024年全球气候披露进展报告:82%上市公司遵循TCFD要求,超1000家提及ISSB准则。全球30个辖区推进ISSB准则立法,覆盖57%全球GDP,29地要求范围3排放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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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路线图
肯尼亚强制要求公众受托责任公司2027年起、其他大型企业2028年起、中小企业2029年起执行ISSB准则第1、2号。自执行第二年起,需逐年实现可持续信息有限保证及范围三排放合理保证,最终达成全部信息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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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及重要信息披露》教育材料
IFRS基金会发布可持续披露教育材料,指导企业识别短中长期可持续风险与机遇。重点阐述重要性评估四步流程、关联性因素及与ESRS/GRI的互操作性,旨在提升披露质量,辅助投资者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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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监管机构就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路线图征求意见
泰国SEC发布ISSB准则路线图征求意见稿,SET50公司2026年起实施,SET100为2027年,其他上市公司2029年,另类市场及基金2030年。旨在统一可持续披露标准,降低合规成本并提升可比性,意见截止至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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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宣布2025-2027年会计准则咨询论坛成员名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宣布2025-2027年会计准则咨询论坛(ASAF)成员名单。中国财政部会计司继续入选,与美、加、日等共14个机构组成技术咨询团队,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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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关于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报告
ESMA发布IFRS 17首次应用报告,总结2023年欧洲保险公司实施情况。提供披露示例及改进建议,协助证券发行方编制财报,提升保险合同会计处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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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项目总结和反馈意见公告
IASB发布IFRS 15实施后审议结论,确认准则运行良好无根本缺陷。收益符合预期,成本未显著增加。应付客户对价、主要责任人判断等列为低优先级,留待下次议程咨询,其他事项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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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创建战略洞察小组
2024年9月20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创建战略洞察小组。该小组由卢克雷齐娅·赖希林领导,成员包括马骏等专家,初始任期三年,旨在支持受托人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及相关战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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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拟分阶段执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巴基斯坦SECP拟分阶段执行ISSB准则:大型公司2025或2026年起实施,其他上市公司2027年起实施。执行第二年起需审计师鉴证。影响在巴上市及符合规模标准的非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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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证监会组织主席就推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全球采用发表演讲
IOSCO主席宣布推动全球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预计未来约13万家公司将采用该框架。IOSCO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成员国监管机构将ISSB准则融入本国监管体系,特别关注增长和新兴市场的需求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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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呼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关注全球可持续发展、信息透明度以及公司治理
IFAC发布2024年G20行动呼吁,建议以ISSB准则为基础构建全球可持续信息鉴证框架。重点涉及提升信息透明度、支持公共部门准则制定及确保中小企业资源支持,旨在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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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论坛和国际工商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对ISSB准则在全球基准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表示赞赏
世界经济论坛与国际工商理事会发布声明,赞赏ISSB准则建立全球基准的进展。声明敦促各国允许境外企业采用ISSB准则及当地额外要求,强调准则制定需考虑互操作性,以促进全球可持续披露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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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宣布将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纳入其气候相关披露可持续报告规则的决议
新加坡自2025会计年度起强制发行人按ISSB准则披露气候信息,须报范围1和2排放;2026年起大型发行人增报范围3排放。该决议由新交所监管公司推进,直接影响在新加坡上市企业及跨国集团子公司,需提前建立碳数据核算体系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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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国际组织在纽约气候周上表示将积极推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采用
IFAC、ISSB及IOSCO在2024年纽约气候周联合推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全球采用。旨在加速气候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建立鉴证理解,保护投资者免受漂绿,增强资本市场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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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发布国家可持续报告框架
马来西亚发布国家可持续报告框架,要求企业以国际准则为基准编制报告。市值超20亿林吉特主板公司2025年起实施,其他主板公司2026年,创业板及大型非上市公司2027年分阶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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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自愿应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编制者指南》
ISSB发布《自愿应用指南》,允许企业依据相称性原则和过渡条款逐步应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若部分应用需明确声明并说明差异,可延长过渡期并引入第三方鉴证,旨在提升披露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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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式启动现金流量表项目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24年9月16日正式启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事项”研究项目,旨在审查和改进《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该项目回应投资者对提升财务信息有用性的需求,计划2025年一季度讨论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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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关于无形资产系列观点的最后一篇论文
IVSC发布无形资产系列终篇论文,主张细化披露以弥合报表与真实价值差距。重点涵盖人力资本、品牌、数据等资产估值,旨在推动会计准则改革,提升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的可见性与透明度,影响全球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及企业估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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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发布关于财务报表净额列示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专题审议
英国FRC发布专题审议,明确现金流量应按总额列报,仅特定条件下银行透支可与存款抵销。要求赔付资产与预计负债分开列示,强调金融工具净额列示下的披露质量。针对IFRS 17保险合同准则,指出判断估计及替代业绩指标需改进,实务将随时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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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联合公报
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于2024年7月23日以视频形式召开。马尔代夫、土耳其正式加入合作倡议。各方就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可持续披露准则、土地租赁分类等议题交流,第七届论坛将由中方线下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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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联合公报
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于2024年7月23日以视频形式举行。马尔代夫、土耳其正式加入合作倡议。各方围绕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可持续披露准则、土地租赁分类等议题交流,第七届论坛将由中方线下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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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如期举办
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于2024年7月23日线上举办。中、柬、俄等10国代表参会,重点研讨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及土地租赁分类等技术议题,旨在深化各国会计准则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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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年度改进(第11卷)》对部分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小范围修订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允许提前执行。IASB发布《年度改进(第11卷)》,对IFRS 1、7、9、10及IAS 7进行小范围修订,涉及套期会计术语统一、金融工具披露引用更新、租赁负债终止确认损益处理等澄清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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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发布《年度报告各部分的关联性考量及边界划分》
EFRAG发布《年度报告各部分的关联性考量及边界划分》,明确财务报表、管理层评论与可持续报告的边界,解决气候承诺等“灰色地带”披露争议,建议利用XBRL技术增强信息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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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十大养老基金公司对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偏离国际准则表示担忧
加拿大十大养老基金公司联合声明,反对CSSB提案中关于范围三排放及情景分析的两年过渡性豁免。认为偏离ISSB准则将削弱加企全球竞争力,引发双重披露压力,建议重新审视豁免条款并采用“搭积木”方式增加本土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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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委员会提议修订《瑞士责任条例》以加强非财务报告监管
瑞士拟修订《责任条例》,强制主体披露环境、人权及舞弊风险与应对措施。旨在对齐欧盟CSRD标准,加强非财务报告监管,影响在瑞运营及有合规需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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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发布行业指南
TNFD发布首套行业指南,覆盖水产、医药等8大实体经济行业及金融机构。规定主体需披露行业特定指标,并提供价值链分析指引,旨在规范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影响相关行业企业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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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反馈意见公告
IASB发布IFRS 9金融工具减值实施后审议结论,确认准则运行良好,无需根本性修订。重点将改进IFRS 7信用风险披露,列入研究储备项目。适用于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财务人员及审计师,旨在提升财务信息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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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对国际准则制定进展情况表示赞赏
2024年6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监督委员会肯定IASB与ISSB准则制定进展。强调遵循应循程序、保持独立性,支持各国采用可持续披露准则,确保财务与可持续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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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发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路线图
加纳发布ISSB准则路线图:2027年起重要公共利益主体强制采用IFRS S1/S2,2028年扩展至其他评级企业。要求可持续信息在审计财报前披露并逐步实施强制鉴证,2024年起可自愿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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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启动新的工作计划旨在进一步推动可持续披露信息领域的协调融合
ISSB启动两年工作计划,推动可持续披露协调融合。涵盖统一转型计划披露、温室气体测量、与CDP/GRI/TNFD合作等五大方面。全球超20个国家或地区引入ISSB准则,涉及55%全球GDP及40%以上市值,旨在构建全球统一可持续报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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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发布将国际准则本国化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斯里兰卡SLFRS S1和S2准则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实现ISSB准则本国化。该政策规定当地企业需按新标准披露可持续信息,旨在融入全球披露体系并满足投资者需求,由斯里兰卡特许会计师协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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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公司与基金会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旨在推动新兴市场国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
IFC与基金会合作推动新兴市场采用IFRS S1及S2准则。通过培训、出版及技术支援加强能力建设,助力发展中经济体实施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及气候披露要求,不涉及具体税率或金额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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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要求的小范围修订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IASB修订IFRS 9及IFRS 7。明确电子支付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细化ESG挂钩资产、无追索权资产及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标准,增加FVOCI权益工具披露要求,旨在提升准则一致性与可理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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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在欧洲会计师协会年会上发表题为“让我们保持连通”的主旨演讲
IASB主席强调财务报告与可持续披露的“连通性”,要求企业确保财务数据与ISSB准则下的可持续信息在治理、战略及指标上保持一致,避免矛盾,提升报告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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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宣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
IFRS基金会宣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和《第2号》已翻译为简体中文版。此举旨在协助中文使用者理解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及气候相关披露的国际标准,供企业参考使用,非强制性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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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位利益相关方共同呼吁各国家或地区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120位利益相关方呼吁各国在2025年前采用IFRS S1和S2准则。此举旨在统一可持续信息披露,帮助跨境企业减轻报告负担,吸引国际资本,适用于关注ESG披露的企业及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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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开展互操作性合作以实现可持续报告无缝衔接
GRI与IFRS基金会深化合作,优化GRI标准与ISSB准则的互操作性。旨在为企业构建无缝、全球性的可持续报告体系,满足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需求,首批成果聚焦生物多样性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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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呼吁加强全球可持续报告准则的互操作性
G7财长呼吁加强全球可持续报告准则互操作性,赞赏ISSB发布的IFRS S1和S2准则。旨在提升信息可比性,促进绿色转型,强调全球披露框架一致性,影响跨国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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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球经济总量一半以上的世界主要经济体正积极向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迈进
全球超20个主要经济体(占全球经济总量一半以上)正积极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中国财政部发布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拟以ISSB为基础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统一准则。欧盟已将其纳入体系。企业需关注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国际趋同及国内立法进程,提前布局合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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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首份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区域性指南
2024年5月28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首份《区域性指南》,提出7种采用ISSB准则路径。旨在指导各国规划可持续披露准则实施,提升全球资本市场气候及可持续信息可比性,计划三年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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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
IFRS 19于2027年1月1日生效,允许提前采用。针对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提供简化披露要求,涵盖38项准则但保留每股收益等关键披露,旨在降低财报编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