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与工作新闻政策文件
共收录 256 篇,按发布日期由新到旧排列。每篇均附政策原文与 AI 生成的摘要、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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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对修订后的管理层评论实务公告表示欢迎
ISSB欢迎IASB修订《管理层评论》实务公告,明确企业可在管理层评论中披露可持续财务信息。该公告加强财务报表与ISSB准则联系,支持报告间关联,助力企业整合披露短期至长期前景及风险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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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伊曼纽尔·法博出席2025年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并作主旨演讲
ISSB主席法博肯定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策略,支持中国准则与国际趋同。欢迎中国发布基本准则及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承诺支持投资者、企业及鉴证专业人士,提升准则决策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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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有关文件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等效
GRI 102与ISSB《气候准则》在温室气体排放披露方面实现等效。企业依据《气候准则》披露范围1、2、3排放,即视为满足GRI 102要求,旨在降低双重报告负担,适用于采用这两套准则的全球企业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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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气候相关转型计划披露及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的教育材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两份教育材料,分别针对气候相关转型计划披露及ISSB准则第2号行业实施指南。材料旨在支持企业高质量披露气候信息,不改变原准则要求,适用于需应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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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修订后的管理层评论实务公告
IASB发布修订后《管理层评论》实务公告,适用于2025年6月23日及之后年度报告期,允许提前采用。公告非强制,明确商业模式、战略等六方面披露要求,旨在协调全球报告基准,提升财务与非财务信息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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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系列调研会议在京举行
2025年6月30日至7月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京召开系列调研会议。会议聚焦权益法、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租赁准则及IFRS 18等议题,旨在增强我国在国际准则制定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未发布具体执行性财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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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裂化世界中的财务报告
本文系IASB主席演讲,强调在地缘政治割裂背景下维持全球财务报告准则一致性的重要性。回顾2024年完成IFRS 18及IFRS 19制定,启动无形资产等新项目。指出市场一体化需求未变,反对因地区压力增加准则例外,旨在通过高质量准则提振市场信心并降低报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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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惠好会见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
2025年6月20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舒惠好会见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双方就国际可持续准则工作及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交换意见。此次会晤旨在推动中国准则与国际接轨,涉及企业ESG披露标准制定方向,暂无具体强制性执行日期或量化指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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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资本市场咨询委员会和全球财务报表编制者论坛在英国伦敦召开联合会议
2025年6月12日至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下属CMAC与GPF在伦敦召开联合会议。会议聚焦权益法、现金流量表、企业合并及结构化披露等准则议题,旨在从报表使用者和编制者双向视角提供咨询,未发布具体强制性新规或数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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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首批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司法管辖区档案文件和概览文件
IFRS基金会发布首批17份档案及16份概览文件,展示全球司法管辖区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一致性。中国列入概览文件,明确“趋同”路径,计划2027年出台气候等准则,2030年建成统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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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推进实施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尼日利亚SEC于2025年5月15日加入IOSCO增长与新兴市场委员会,推进实施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此举旨在通过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帮助尼日利亚资本市场接轨国际标准,实现减少碳排放及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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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等三家机构联合就企业可持续报告与鉴证现状发布研究报告
IFAC等发布全球可持续报告研究报告,基于1400家企业数据。2023年73%企业进行鉴证,44%整合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占比降至55%,ISAE 3000准则使用率达68%。揭示披露方式、准则遵循及鉴证实践趋势,供财务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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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资本市场论坛发布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简化披露指南
东盟资本市场论坛发布《供应链中小企业简化ESG披露指南》,提炼38项优先披露事项并分基础、进阶、高级三类。适用于东盟地区供应链中小企业,助其向客户、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报告ESG信息,鼓励企业自行判断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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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召开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
2025年5月7日至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召开第29次全体会议。会议重点讨论第四次议程咨询,原则支持按计划推进;介绍权益特征金融工具项目及新发布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次会议定于11月在韩国首尔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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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与美洲开发银行合作推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在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实施
2025年4月23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与美洲开发银行签署协议,推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在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实施。合作聚焦知识共享、能力建设及政策倡导,旨在提升私营部门可持续信息披露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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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发布对亚洲金融监管机构气候披露政策的调查结果
亚行调查显示,67%亚洲监管机构已或计划强制采用IFRS S2准则。50%拟覆盖所有上市公司,42%强制披露范围1-3排放数据,41%要求第三方鉴证。70%计划区分碳信用技术或自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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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等机构成为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独立标准委员会观察员
ISSB、CDP等5家机构成为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独立标准委员会观察员,参与标准制定但无投票权。此举旨在推动全球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体系协调统一,影响需依据IFRS S2、ESRS E1等准则披露气候信息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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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与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正式合作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与TNFD签署谅解备忘录,深化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合作。ISSB将在制定生物多样性等准则时参考TNFD建议,共享研究成果以降低披露复杂性,助力企业应对自然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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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与碳排放披露项目发布报告框架对照指南
EFRAG与CDP联合发布ESRS E1与CDP问卷库对照指南,梳理气候信息披露对应关系。旨在帮助企业在不同框架下实现数据协同,降低报告复杂性,提高ESG报告效率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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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推迟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和尽职调查指令的实施时间
欧盟推迟CSRD实施2年、CSDDD实施1年。大型企业及上市中小企业合规时间延后,员工超5000人且营收超15亿欧元企业尽职调查义务顺延。旨在简化报告规则,提升欧盟企业竞争力,待理事会正式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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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授权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可持续报告理事会简化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
欧盟委员会授权EFAG简化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要求10月31日前提交修订建议。重点削减非重要披露数据点、澄清模糊条款、优化重要性评估,旨在减轻企业合规负担,提升与全球准则互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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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日本准则与国际准则差异清单及对照表
日本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差异清单及对照表,明确日本准则与国际准则的一致性。主要差异包括增加企业可选披露项及新增额外披露要求,旨在帮助在日企业或跨国集团理解两地准则异同,合规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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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会计师联盟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强调开展高质量可持续鉴证工作的重要性
欧洲会计师联盟与IFAC重申高质量可持续鉴证重要性,强调ISSA 5000准则基础地位。主张由单一鉴证方同时负责财务与可持续报告鉴证,以提升信息一致性、增强可信度并支持投资决策,会计从业人员应发挥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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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
IFRS基金会2024年税前亏损160万英镑,发布IFRS 18号及19号新准则。超35个国家采用ISSB可持续披露准则。计划通过裁员15%及架构重组,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预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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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可持续报告理事会就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一揽子简化提案发布声明
EFRAG SRB声明支持欧盟委员会简化CSRD及ESRS披露要求。该提案旨在降低企业合规负担,构建相称的可持续数据环境。虽无具体减免数字,但明确释放监管简化信号,影响需遵循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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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新受托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朱·罗薇娜为新任受托人,任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此举补全了基金会22个受托人席位,其中亚洲-大洋洲地区占6席,旨在加强基金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的治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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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
日本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首批三项可持续披露准则,内容与国际ISSB准则基本一致。虽未明确强制实施时间,但未来可能要求东京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采用,其他企业自愿采用,旨在规范气候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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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监督委员会重申受托人监督准则制定活动和治理的重要性
IFRS基金会监督委员会重申受托人对IASB及ISSB治理与独立性的重要性,支持应循程序修订。长冈隆连任主席至2027年4月。强调可持续披露准则全球一致性及无形资产等重点研究进展,保障准则制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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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两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新委员
2025年3月12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林启云、蒂娜·阿格霍姆为咨询委员会新委员,任期至2026年底。林启云接替舒惠好代表中国财政部,该委员会为IASB和ISSB提供战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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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司法管辖区路线图制定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司法管辖区路线图制定工具》,协助各司法管辖区规划ISSB准则实施。涵盖监管程序、报告主体、披露要求及实施准备四大领域,提供决策支持与路径模板,推动可持续披露准则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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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生效日期2027年1月1日,允许提前采用。IASB发布第三版中小主体IFRS准则,适用于无公共受托责任主体。简化金融工具、收入确认及企业合并处理,保留已发生损失模型,豁免部分章节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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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教育材料以指导企业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IFRS基金会发布教育材料,指导企业在采用IFRS S1首个年度报告期应用“气候优先法”。允许企业仅依据IFRS S2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豁免其他可持续信息披露,以缓解数据准备压力并满足投资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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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监管机构决议引入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墨西哥CNBV决议要求证券发行人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ISSB准则披露可持续信息。首年免鉴证,次年有限保证,第三年起需合理保证。金融机构除外,仍按当地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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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宣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咨询组成员任命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117位专家组成可持续咨询组(SRG),任期两年。成员来自37个国家,含中国专家,以个人身份无偿向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提供技术意见,定期召开公开会议并开展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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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梅兰·凯尔索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主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梅兰·凯尔索为IFRS咨询委员会主席,任期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同时更新部分委员代表,我国在咨询委员会中保有2个席位,涉及全球50余个机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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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一揽子简化方案提案以减轻企业的可持续报告负担
欧盟委员会2025年2月发布简化提案,目标五年内企业报告负担减25%、中小企业减35%。涉及CSRD等指令修订,包括缩小适用范围、推迟实施、取消行业规范及放宽鉴证,旨在优化可持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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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就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采用路线图公开征求意见
卢旺达拟分四类企业于2025-2031年逐步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上市公司及一级金融机构2025年起推进,中小主体2028年起推进。分四阶段从气候披露过渡到全面执行ISSB准则,并逐步扩大鉴证范围至范围3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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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宣布将分阶段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巴基斯坦SECP宣布分阶段采用ISSB准则:大型上市公司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二、三梯队分别于2026年、2027年跟进。2027年起覆盖特定未上市公共利益实体。报告发布次年起强制要求审计师鉴证,影响在巴上市及特定非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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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宣布三名新晋受托人及两名连任受托人任命
2025年1月9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任命陈诗新等3名新晋受托人及2名连任受托人。任期自2025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中国籍陈诗新任新晋受托人,曾任亚行副行长及财政部官员,代表亚洲地区参与IFRS基金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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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会计师联盟就如何减轻欧盟企业在行政管理和报告方面的负担提出具体建议
欧洲会计师联盟建议修订CSRD等法规以减轻欧盟企业负担。建议将“其他大型企业”执行ESRS时间分阶段延至2025-2027年,初期仅披露部分议题;呼吁协调CSRD与CSDDD,增强欧盟分类法兼容性,避免重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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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证券交易所宣布实施强制性气候相关披露规定
约旦ASE20指数上市公司自2027年1月1日起,须按ISSB准则强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该规定旨在统一披露标准,虽仅强制气候议题,但鼓励全面可持续披露,并配套发布指南以协助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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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改进环境信用和环境信用义务会计处理及披露的建议公开征求意见
FASB拟更新环境信用会计准则,规范确认、计量及披露。适用于持有环境信用或负有相关合规义务的企业,旨在提高信息可比性。意见截止2025年4月15日。不涉及排放量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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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无形资产项目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
FASB就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及披露改进征求意见,涵盖收购与内部开发项目。反馈截止2025年5月30日。旨在评估是否将该项目纳入技术议程,涉及确认、计量及投资者信息需求,影响美股及跨国企业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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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征求对其未来准则制定活动的反馈意见
FASB就未来准则制定议程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6月30日。涉及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议题,旨在优化财报信息、降低成本,供投资者及财务人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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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委员会就气候信息披露发布征求意见稿
瑞士拟修订《气候披露条例》,若2026年1月1日生效,企业可按国际或欧洲准则履行气候披露义务。新规明确净零路线图最低要求,区分金融与其他企业,强制使用电子格式报告,旨在统一标准并提升数据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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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发布与国际准则全面衔接的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及路线图
香港HKFRS S1/S2准则将于2025年8月1日生效,全面衔接ISSB。主板上市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不遵守即解释”原则披露气候信息;大型公众受托责任公司2026年起全面执行IFRS S2;预计2028年起强制要求大型公司及非上市金融公司执行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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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证监会组织增长与新兴市场委员会采取行动支持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采用
国际证监会组织增长与新兴市场委员会建立合作平台,支持32个成员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该平台提供能力建设支持及区域信息共享,旨在推动全球可持续披露标准的统一实施,影响涉及跨境业务及需遵循国际准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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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首批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
加拿大发布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CSDS,基于ISSB准则制定但生效晚一年。当地企业自愿执行,提供9-6个月报告宽限期,范围3排放豁免多三年,前三年情景分析仅须定性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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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局建议修改当地可持续披露报告要求以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
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局建议修改可持续披露规则以对齐ISSB准则,仅强制大型企业及指定机构披露。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3月25日,拟采用分阶段推进、相称性机制及过渡豁免期,并建立本国鉴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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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同》对国际金融工具准则 进行针对性修订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IASB修订IFRS 9和IFRS 7,规范依赖自然能源电力合同(如PPA)会计处理。明确“自用”评估标准,允许指定套期工具并简化被套期项目认定,新增披露要求。影响签订可再生电力购电协议的企业,需调整财务报告以反映现金流及业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