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AI 摘要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明确董秘信披与治理职责,禁止职责冲突兼任,强化未勤勉尽责追责。适用于A股上市公司及董秘,旨在提升治理水平,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所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涉及提名委员会及内部追责机制的相关主体。
- 主要内容
- 细化董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沟通方面的职责;健全信息获取与履职救济保障;完善任职管理,禁止职责冲突兼任,要求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内部评价追责及监管处罚。
- 注意要点
- 政策目前为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重点在于厘清董秘权责边界,既提供履职保障,又对未勤勉尽责行为实施严格追责,企业需关注后续正式稿变化。
政策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职责范围。细化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外部沟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二是健全履职保障。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履职救济等多方面提供保障,促进董事会秘书充分依法履职。三是完善任职管理。提升董事会秘书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要求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要求上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内部追责;对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关于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常见问题
上市公司董秘监管新规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目前仅为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具体生效日期待定。
新规对董事会秘书兼任其他职务有什么限制?
明确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以提升董秘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
董秘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违规会怎么处罚?
若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且董秘未勤勉尽责,将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追责。
谁负责审查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要求上市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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