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可持续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
AI 摘要
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HKFRS S1及S2征求意见稿,拟全面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预计2025年1月1日生效,优先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受监管金融机构等公众受托责任公司,征求意见截止至2024年10月27日。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优先适用于公众受托责任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以及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受监管的金融机构。
- 主要内容
- 发布《香港可持续报告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建议全面采用对应的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
- 执行期限
- 预计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 注意要点
- 本次为征求意见稿阶段,利益相关方需在2024年10月27日前提交反馈意见。
政策原文
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可持续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
2024-09-29
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6日,香港会计师公会(以下简称hkicap)发布了《香港可持续报告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hkfrs s1)、《香港可持续报告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hkfrs s2),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
在全面分析国际和当地发展形势,并与利益相关方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沟通交流后,hkicap提出全面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建议。
hkfrs s1和hkfrs s2预计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2024年3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的《发展香港可持续披露生态系统的愿景宣言》,香港可持续报告准则的实施将优先在公众受托责任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以及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受监管的金融机构)中展开。
常见问题
香港可持续报告准则HKFRS S1和S2什么时候生效?
预计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哪些香港企业需要优先执行可持续报告准则?
公众受托责任公司将优先实施,具体包括上市公司以及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受监管的金融机构。
香港可持续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是哪天?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
HKFRS S1和S2与国际准则是什么关系?
香港会计师公会建议全面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即HKFRS S1和S2旨在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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