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就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发布征求意见稿
加拿大发布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CSDS)征求意见稿,拟于2025年1月1日后生效。相比国际准则,生效日期延后一年,气候外披露及范围3排放过渡期延长至两年。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6月10日。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需遵循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报告主体
- 主要内容
- 发布三份征求意见稿:修订框架标准、CSDS 1(一般要求)、CSDS 2(气候相关披露),基于IFRS S1和S2制定
- 执行期限
- 拟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
- 注意要点
- 非气候类披露及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过渡性豁免由一年延长至两年;可比信息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政策原文
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就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发布征求意见稿
2024-03-27
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cssb)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以下简称ifrs s2)制定并发布了首批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以下简称csds)征求意见稿,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
首批csds征求意见稿包括三份文件:
一是
《修订框架标准(征求意见稿)》,即增加、删除和修订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准则的标准;
二是
《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csds 1);
三是
《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csds 2)。
与ifrs s1和ifrs s2相比,csds 1和csds 2的拟议修订主要是对生效日期和过渡性豁免的修订,具体包括:
一是
csds 1和csds 2的拟议生效日期在ifrs s1和ifrs s2的基础上延长一年(即csds准则将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
二是
对于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外的披露,拟议过渡性豁免从一年延长至两年;
三是
披露可比信息的拟议要求有所变更,以便与第二点中过渡性豁免的拟议修订保持一致;
四是
针对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披露的拟议过渡性豁免从一年延长至两年。
常见问题
加拿大CSDS准则什么时候正式生效?
拟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比国际准则晚一年。
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披露有过渡期吗?
有,针对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披露的过渡性豁免从一年延长至两年。
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截止到哪天?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
CSDS和国际IFRS S1/S2主要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生效日期延后一年,以及非气候披露和范围3排放的过渡期延长至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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