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就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准则纳入其气候相关披露可持续报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AI 摘要
新加坡交易所拟自2025会计年度起,强制发行人依据IFRS S1和S2准则编制气候披露,并披露范围1、2温室气体排放;2026年起扩展至范围3排放及报告同步发布。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旗下的发行人
- 主要内容
- 纳入ISSB准则(IFRS S1/S2);2025年起披露范围1、2排放;2026年起披露范围3适用类别,且可持续报告需与年度报告同时发布
- 执行期限
- 核心要求自2025会计年度起生效,部分要求(范围3、报告同步)自2026会计年度起生效
- 注意要点
- 需披露气候相关行业指标和跨行业指标类别;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5日
政策原文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就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准则纳入其气候相关披露可持续报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4-03-27
来源: 会计准则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以下简称sgx regco)发布了一份全称为《可持续报告:增强一致性和可比性》的咨询文件,就如何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准则纳入其气候相关披露可持续报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5日。
sgx regco对上市规则和可持续报告指南的拟议修订主要包括:
一是
自2025会计年度起,发行人应当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来编制气候相关披露信息;
二是
自2025会计年度起,发行人应披露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及其计量方法;
三是
自2026会计年度起,发行人应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适用类别;
四是
发行人应披露气候相关行业指标和跨行业指标类别;
五是
自2025会计年度起,应根据当前时间表发布可持续报告;
六是
自2026会计年度起,可持续报告应与年度报告同时发布。
常见问题
新加坡上市公司什么时候开始强制执行IFRS S1和S2?
自2025会计年度起,发行人应当根据IFRS S1和IFRS S2编制气候相关披露信息。
新交所规则下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从哪年开始披露?
自2026会计年度起,发行人应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适用类别。
新加坡交易所可持续报告要和年报一起发吗?
是的,自2026会计年度起,可持续报告应与年度报告同时发布。
新交所气候披露征求意见截止到什么时候?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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