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函〔2024〕50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我国实际,于2024年12月20日前反馈书面意见,旨在完善国际准则以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涉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研究机构
主要内容
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注意要点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若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需通过指定邮箱或地址提交书面反馈

政策原文

财会便函〔2024〕50号

各有关单位:

11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进行修订。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钟冰

联系电话:010-685103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及随附文件英文原文

2.《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24年11月20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常见问题

IAS 37准备准则修订征求意见截止到什么时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哪里下载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的中文版?

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栏目或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中文简介。

对国际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怎么提交?

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征求意见稿中英文版本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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