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会计处理的修订。请相关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意见,于2024年11月8日前反馈,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涉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持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企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
- 主要内容
- 针对IASB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征求对拟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等准则的意见和建议。
- 执行期限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 注意要点
- 反馈意见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下载资料时若中英文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可通过邮件或书面方式提交。
政策原文
财会便函〔2024〕47号
各有关单位:
2024年9月1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等相关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并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董笑宏
联系电话:010-6854627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2.《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24年9月30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常见问题
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截止日期是哪天?
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哪里可以下载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的中文简介?
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栏目或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
反馈意见应该发给谁?
可发送至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会计准则委员会。
如果征求意见稿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怎么办?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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