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AI 摘要
财政部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单位需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书面及电子版意见至财政部会计司。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及相关单位
- 主要内容
- 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征求修改意见
- 执行期限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 注意要点
- 反馈意见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
政策原文
财办会〔2024〕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相关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助力推动民间非营利组织高质量发展,我们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转去,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965108
电子邮箱:zhiduyichu@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8月19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常见问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时间是哪天
2024年9月20日前。
财政部会计制度征求意见函文号是多少
财办会〔2024〕31号。
如何提交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修改意见
需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并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哪里下载
可通过财政部官网查看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附件2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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