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函〔2024〕5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反馈书面意见,以参与国际准则制定。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各有关单位,包括涉及企业合并、商誉及减值会计处理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利益方
主要内容
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征集关于披露要求、商誉处理及其减值测试的意见和建议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注意要点
反馈意见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下载资料中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

政策原文

财会便函〔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2024年3月1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于秉南

联系电话:010-68518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 《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 《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及其减值(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4年4月2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附件

常见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或会计准则委员会。

哪里可以下载企业合并商誉减值征求意见稿的中文和英文版本

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栏目或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英文原文及中文简介。

对国际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提意见有什么具体要求

需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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