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3〕17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完善政府会计准则。适用对象为各级财政部门及中央预算单位。需于2023年8月23日前反馈书面意见,目前处于草案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及相关方面。
主要内容
起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以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和完善意见。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政策尚处征求意见阶段,未规定正式生效日期。
注意要点
反馈意见需通过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形式提交至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赵劼,邮箱zhiduyichu@163.com。

政策原文

财办会〔202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08(带传真)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7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附件

常见问题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目前仅为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发布实施。财政部正在收集各方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3日。

哪里可以下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全文?

可通过财政部官方网站查看本通知附件,包含《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

如何向财政部反馈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的意见?

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发送至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邮箱为zhiduy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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