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函〔2023〕10号发布日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于2023年5月31日前反馈。旨在完善国际准则,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求。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涉及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研究机构
主要内容
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征集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注意要点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若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需通过书面、邮件等指定渠道反馈

政策原文

财会便函〔2023〕10号

各有关单位:

2023年3月2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于秉南

联系电话:010-68518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3年4月6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

附件

常见问题

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或会计准则委员会。

哪里下载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原文

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栏目或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英文原文及中文简介。

反馈意见应该发给谁,联系方式是什么

联系人:于秉南;电话:010-68518910;邮箱:comments@casc.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征求意见稿以中文版还是英文版为准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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