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办会〔2026〕9号发布日期:来源:会计准则委员会查看原文 ↗
AI 摘要

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解决准则执行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趋同。各单位需于2026年4月10日前反馈。

要点速览

适用对象
各省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
起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解决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
执行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注意要点
反馈意见材料中必须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提交

政策原文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6-03-13

来源: 财政部会计司

财办会〔20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  杨俊华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4908

电子邮箱:zhidusichu@mof.gov.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pdf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附件

常见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什么时候截止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哪里可以下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全文

可在政策发布页面附件中下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征求意见稿)》PDF文件。

提交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意见需要留联系方式吗

需要,反馈意见材料中必须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主要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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