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司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IFRS 15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需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建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反馈。旨在参与国际准则制定,完善准则以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各有关单位(包括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学术界等利益相关方)
- 主要内容
- 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实施后的总体评价、特定实施问题及与其他准则的适用范围区分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执行期限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 注意要点
- 反馈意见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下载资料中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
政策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3-07-18
来源: 会计司
财会便函〔2023〕40号
各有关单位:
2023年6月2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以下简称意见征询稿),就有关总体评价、特定实施问题、与其他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区分问题等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意见征询稿提出意见,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意见征询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意见征询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钟冰
联系电话:010-685103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
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英文原文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23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1.《_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_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英文原文.pdf
2.《_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_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中文简介.pdf
常见问题
IFRS 15收入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求截止到什么时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哪里可以下载IFRS 15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的原文?
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栏目或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英文原文及中文简介。
提交反馈意见时以中文版还是英文版为准?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对IFRS 15审议稿提意见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应针对意见征询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总体评价、特定实施问题及与其他准则适用范围区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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