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二)——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
AI 摘要
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应用案例,详解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指导企业如何运用账龄等替代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适用于未建立复杂内部评级系统的主体,规范减值会计处理。
要点速览
- 适用对象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未建立内部评级体系但需采用简化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企业
- 主要内容
- 提供具体应用案例,演示如何利用账龄、历史损失率等可观察数据构建模型,计算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 注意要点
- 该方法为简化处理方法,企业需确保所选替代指标(如账龄)与信用风险变化具有相关性,并保持一致性
政策原文
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二)——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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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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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二)——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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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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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没有内部评级体系怎么算预期信用损失?
可采用简化方法,利用账龄分析法等替代信息,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当前状况进行估算。
财政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方法案例在哪下载?
可在财政部官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栏目下载《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pdf》。
应收账款减值必须用内部评级吗?
不一定。若企业未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可采用基于账龄等可观察数据的简化方法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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